各学院、研究院,机关各部门,教辅各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合同管理的通知》要求,落实合同履约跟踪,及时应对化解异常风险,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2024年4月1日-2026年3月31日,在合同管理平台发起审批、已签约、未上传签字盖章合同的,请于4月30日前上传签约合同并完善合同信息。
2.2026年4月1日起,在合同管理平台发起审批的合同,自合同审批通过后30日内上传签约合同并完善合同信息。
3.2026年5月6日起,未按时上传签约合同并完善合同信息,经系统提醒3次后仍未上传签约合同的,暂停发起合同审批申请权限,待补全相关信息后恢复权限。
请各单位(教职工)务必准确填写合同归档信息,以便后续履约跟踪及评价。联系人:徐燕晨、王建军,联系电话:6010165。
法律事务室
2026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