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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查登记现行有效合同的通知
2023-03-01 10:26   审核人:

各学院、研究院,机关各部门,教辅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依法治校,进一步规范学校合同管理,防范法律风险,建立合同全过程管理体系,根据《鲁东大学合同管理办法(试行)》(鲁大校发[2022]34号)等文件要求,拟对全校现行有效合同进行全面清查登记,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按照法律事务室统一指导监督、职能部门分类归口管理、承办部门具体负责实施的原则,开展本次合同清查工作。

(一)全面摸清合同履约情况全面清查各单位的现行有效合同,掌握合同履约情况及时发现合同履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建立合同全过程管理体系根据学校合同清查发现和暴露的问题,全面总结经验,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建立学校合同全过程管理体系。

落实法治工作联络员制度通过合同清查,各单位落实法治工作联络员制度,确定本单位的法治工作联络员及其职责。

二、合同清查范围、重点及方式

(一)清查范围各单位现行有效尚未履行完毕的各类合同,时间截至2023年4月30日

(二)清查重点:1.合同起止时间;2.合同履行进度;3.是否存在异常;4.是否履行了会签程序;5.是否有法人授权;5.是否加盖学校合同专用章或学校公章。

(三)清查方式:本次清查各单位按照《鲁东大学合同清查登记表》先进行自查登记,法律事务室进行复核审查。

三、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自查阶段2023年3月1日—4月30日)

1.根据清查要求,各单位全面梳理本单位现行有效合同的基本履约情况及存在的异常问题。

2.撰写清查报告。

3.材料报送。清查完成后,各单位将清查报告、合同清查登记表(见附件),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2023年4月30日前报送到法律事务室(北区1号办公楼314室)。同时将清查报告、合同送审表、法人授权书及合同原件的扫描件分类汇总发送邮箱:hlwang9103@126.com。

4.联系人:王老师(6010165)

(二)复核审查阶段2023年5月1日—6月30日)

1.汇总各单位合同清查登记材料,并分类存档备查。

2.复查复核,尤其对存在履行异常的合同进行风险评估,并及时采取措施,规避法律风险。

3.清查汇总情况及时反馈给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归口管理部门应按照《鲁东大学合同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进一步规范管理归口合同。

4.法律事务室对本次合同清查工作进行全面汇总,形成合同清查工作报告,并向学校领导汇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本次合同清查是落实《鲁东大学法治工作实施方案》的一项重要举措,及时梳理现行有效的各类合同,及时发现履行异常,规避法律风险,深入推进依法治校,请各单位领导高度重视本次清查工作,加强合同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履行合同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本单位法治工作联络员的作用。

(二)严格落实。合同清查过程中,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清查要求,填写《鲁东大学合同清查登记表,撰写清查报告,全面、真实、客观的反映合同履行情况,不得瞒报、不得弄虚作假。

(三)规范管理。各单位通过本次合同清查,应进一步规范本单位的合同授权、合同审签、合同履行、合同预警、合同评估、合同存档等制度,做到签署有授权、履行有预警、存档有始终。


附件:《鲁东大学合同清查登记表



              法律事务室

               202331


附件【关于清查登记现行有效合同的通知.docx已下载
附件【鲁东大学合同清查登记表.xls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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