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教育厅公布了第一批山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名单,我校成功入选并被推荐申报第一批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第一批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的通知》(教政法厅函〔2024〕1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的通知》(鲁教法函〔2023〕2号)要求,经各市教育(教体)局遴选推荐、学校依法治理改革试点高校申报,省教育厅经形式审查、线上线下两轮专家评审、厅长办公会审议,共认定31所中小学校、15所高等学校为第一批山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拟推荐11所中小学校、5所高等学校创建第一批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我校成功入选第一批山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并被我省推荐申报第一批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
一直以来,学校党委领导高度重视依法治校工作,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深入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法治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把依法治校作为学校治理的基本理念和基本方式,融入并贯穿学校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坚持高站位、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推进依法治教、依法办学、依法治校,不断提升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