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机关各部门,教辅各单位:
为加强法律文书管理,深入推进依法治校,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各部门在收取到我国司法机关、执法机关、法律机构等发来的各种通知、裁判、信函类法律文书,务必第一时间向分管校领导汇报,并尽快将法律文书报送党委办公室(办公室)、法律事务室,确保相关法律事项在法定期限内有效解决,切实避免因处理不当给学校及广大师生带来的不必要损失。
二、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定期组织师生员工学习和掌握涉及工作职能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牢固树立法治思维,依法管理和服务,切实维护学校和师生的合法权益。
党委办公室(办公室)
法律事务室
2019年8月22日